财政部
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并结合正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总结“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打造数字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以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为依托,以推动会计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健全完善各种会计审计数据标准和安全使用规范,推动会计职能对内对外双向拓展;同时提出要抓好《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等三项子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推动重点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
《规划》的编制,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设数字中国,提高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对于促进会计职能对内对外拓展,提升我国会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实施《规划》,将加强对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规范我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人才建设等,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
二、起草过程
2021年下半年以来,围绕《规划》的编制,我们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前期研究。2021年7月至8月,组织有关会计信息化专家,就如何做好“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深入讨论,并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和财政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撰写了《规划》大纲,后续根据有关专家意见对大纲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起草初稿。2021年9月,根据《规划》大纲,我们起草了《规划》初稿。起草过程中,我们邀请有关信息化专家对初稿开展了多次内部研讨,并于10月9号征求了司内各单位的意见。
(三)组织专家论证。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0月15日,我们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开展有关政府部门、企业、高校、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11位信息化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研讨论证。
(四)形成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后,我们再次征求了司内各单位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和司内各单位意见,对《规划》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日,经会计司技术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目前的《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信息化工作现状及面临的挑战。总结“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规划》提出了构建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的总体目标,以及建立健全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规范、加快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使用、实现会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等子目标。
(三)主要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九项主要任务:建立健全会计数据标准、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推进单位会计数字化转型、推进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加速会计数据资产流通使用、推动会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加强会计信息安全和跨境会计信息监管、加强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等。
(四)实施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推动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地见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有关保障措施。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关于《规划》(征求意见稿),我们拟重点就以下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1.《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结构是否合理?
2.《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是否符合实际?会计信息化工作还面临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3.《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5项子目标是否科学合理?需要修改或补充哪些目标?
4.《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还需要补充或修改哪些任务措施?
5.《规划》(征求意见稿)附录中提出的会计信息化发展指标是否科学合理?还需要增加哪些定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