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析及2020年内控工作应对

发布时间:2020-02-23 浏览量: 639

为全面掌握2019年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政部于20201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近日,结合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调整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财会便〔20208号)》(以下简称《调整通知》),明确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时间,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鼓励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远程开展线上布置和视频培训。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已持续开展四年,本文拟通过对2016 -2019年度连续四年的内部控制报告编制要求进行对比,分析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完善应对之路,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国政府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一、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总体变化

 

相比于2018年度,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变化如下:

01

在报送时间方面

《调整通知》明确各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截至时间由2020630日推迟至2020831,各地区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截至时间推迟至2020930。相比于2018年的报送时间延长3个月,这样,各单位有足够充分的时间19年单位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测试与评价、查漏补缺

 

02

在监督查检方面

《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编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应督促其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对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相比2018发现,《通知》不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还要求其对内控报告编报进行事中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内控编报的效率和质量。

 

03

在分析结果运用方面

《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结果的应用工作,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指导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水平。相比2018年发现, 2019年特别要求开展专题分析和结果的应用工作,强调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具体指标变化

 

相比于2018年度,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具体指标变化如下:

01

在数量方面

对比2018年内控报告指标, 2019年内控报告指标整体压减约1/3,从评价指标数量来看,较去年减幅较大,体现了国家放管服基层减负的要求,降低了基层填报负担

 

02

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方面

对比2018年内控报告指标,2019年新增指标单位是否建立风险清单;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新指标为三重一大事项通过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形成决议次数,更好的体现内控体系要落实国家治理要求、有效的识别风险、重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03

在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方面

对比2018年内控报告指标,删除了2018年单位内控报告22项指标,包括重大预算事项决策情况、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比例、预算批复细化程度、收支分级授权实施情况、收入入账管控情况、支出管理精细程度、支出付款管控情况、采购预算完成情况、固定资产验收管控情况、全部资产处置收益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控情况11项评价指标,仅留下11项指标;同时新增了六大业务管理岗位职责说明书。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2019年内控报告更注重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效果,通过有效执行,不断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水平

 

04

在内控信息化方面

对比2018年内控报告指标,2019年相关内控信息化指标调整为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阶段与投入资金规模、建设方式、改造升级领域、内控信息化覆盖情况、模块联通情况、是否联通政府会计核算模块,指标的调整更好的体现了对内部控制信息化的重视,督促各单位积极借助内控信息化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落地,同时实现内部控制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相关模块的联动,促进提高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

 

三、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应对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它需要不断细化、坚定落实以及有效监督,最重要的是需要单位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融入其中,并通过内控测试与评价不断的完善与改进内控体系,这样才能推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因此,为持续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尽早达成《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建议各单位2020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内控工作:

 

 

 

01

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测试与评价工作

每年,单位通过流程测试与表单测试,对内控建设成果中的业务流、审批流、控制文档及岗位人员进行测试,判断流程与表单的运行是否符合内控规范的要求,找出存在的缺陷、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内部控制管理优化建议

 

02

重视财政内控报告填报工作

每年根据内控测评的结果并结合财政的要求完成财政报告的填报,并依据最终的评价结果查漏补缺

 

03

加强对内控成果的修订与完善工作

每年,单位应按照测试评价结果,对内控手册和内控制度进行修订,使制度流程符合单位实际运行需要,形成可执行、可实施的制度与流程成果。若单位职责、部门机构设置或岗位职责存在较大变动,为确保制度及流程设计满足单位内部管理需要,需对经济业务活动制度和流程进行系统性梳理,查找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修订形成符合单位现状的内控体系

 

04

积极开展非经济业务事项的内控建设

在经济业务事项内控建设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单位应根据自身的职能配置逐步开展非经济业务事项的内控建设。譬如,有些职责范围内涉及大量文物文化资产、装备资产、受赠资产等物资管理的单位,可以物资的“资产生命全周期”管理为核心,通过设置管理架构、明确岗位责任、梳理业务内控流程与关键控制点,实现物资“内控机制化、机制规范化、规范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的全链条管理,并帮助单位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责任流”的规范运行,达到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物资管理、减少资产风险、保障物资各业务事项过程管理合法合规和安全有效的目标。

 

05

以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单位内控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内控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十八条重点强调了单位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即内控信息化建设。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中内控信息化情况的内容也进一步推动了内控建设信息化的运用。放眼内控大环境,单位需借助信息化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从立规矩见成效转变

 

因此,建议有基础的单位,围绕以预算为主线,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建设思路,打造预算编审、分解和下达、费用支出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为一体的闭环内控管理系统。通过内部控制系统、会计核算系统、政务审批办公系统集成,实现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升单位办事效率,从而降低经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