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工程采购市场乱象环生。这些现象,与“中间商”有很大干系。建筑交易市场的“中间商”是指那些在企业内部专门承揽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即营销团队。他们依靠承揽业务量,完成产值,获取提成,与企业专业管理、专业生产(含服务,下同)几乎脱节,对本企业的专业管理、专业生产完全陌生,其人员构成几乎与专业管理、专业生产不沾边。这些现象,与工程采购方有很大关系。一些采购单位工程采购,主要由内部综合管理机构承办。这些综合管理机构一般为非工程专业类人员,不能从专业角度确定工程技术经济需求,将工程技术经济需求交由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买者不清楚要买的技术经济需求是什么,卖者不清楚能卖什么技术经济。一个想赶快买:完成交办的任务;一个想赶快卖:完成产值目标。受托采购代理机构仅仅是一个事务性服务代理机构,主要依赖网络平台的“样品”简单定位工程技术经济要素。真正能体现产品技术经济需求者愿望的和真正能为需求者生产合格产品的,却在建筑产品交易市场之外。这就是建筑交易市场的乱象。
如某地铁工程项目:需要穿越长江,除车辆段及出入场线为地面线外,其余为地下隧道工程。线路全长17公里,设站12座。地下工程,地质复杂多变,线路周边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施工安全风险高。实际施工时间不到6个月。地铁埋深一般在20米左右,要穿越不良地质或软弱围岩或断裂带等,开挖过程中地表沉降、路面断裂、坍塌等难以避免;要穿越长江,地层含水量大,防水排、堵施工困难;要下穿建筑物,地下开挖稳定性控制难度大,爆破施工效果难以控制。轨道交通车站分为高架车站和地下车站。车站建筑形式、结构类型、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等都不明确,用地规划许可、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审批都未通过。这样一个工程项目,买的买了,卖的卖了。真正的工程产品生产者,即使有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也干不完这个活,更何况地下、地上条件还一无所知,各种流程、审批还原封未动!
正本清源,回归正道,才是万全之策。如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使用者的专业技术需求与生产者的专业技术供应实现无缝对接?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与设想:
1、工程采购前,明确界定建筑产品设计方案深度及工程预算精确度标准,不达标准,不准工程采购。
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不是用来走流程的,而是用来控制建筑产品质量的。建筑产品生产前,之所以规定从方案设计到初步设计再到施工图,必需步步清晰;从估算到概算再到预算,必需节节准确;从用地预审到用地红线再到建筑控制线,必需环环控制,就是为了保证建筑生产从图纸到施工不变样走形。因此,首先,在工程采购前,建筑产品需求者必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达到单位工程施工图及预算深度标准的设计文件及预算,必需对建设条件提供可靠承诺,并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共资源网向社会公开征集优化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定,选择最佳方案招标。对未入选的第二、三名的方案,给予成本补偿。
2、建筑生产商需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设专栏,公布企业投标资质、综合实力、业绩、信誉和荣誉等信息,由网络自动根据工程采购需求挑选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投标,不是用来走过场、走形式的。它既是建筑产品交易的平台,更是界定建筑产品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及相应经济责任的重要环节,即:要约后必需按要约履行责任和义务,要约必须建立在必要的企业资质、综合实力、业绩、信誉和荣誉等基础之上。因此,卖家(建筑产品生产者)必须提前3个月将投标资格基本信息录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滚动更新,并向社会公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组织市场监管人员核查外,还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建筑产品优化方案选定后,由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自动从入库单位选择不少于3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编制投标商务方案和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定,选择最佳方案作为中标人。投标人需对商务方案和技术方案实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作出书面承诺。除不可抗力外,对影响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承担经济责任。对未入选的另外两个方案,给予成本补偿。每个单位在同一个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承担的在建施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彻底根除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
3、监理单位需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设专栏,公布企业投标资质、综合实力、业绩、信誉和荣誉等信息,由网络自动根据工程采购需求挑选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工程项目监理不是用来摆设的,不是用来替建设单位背黑锅的,更不是用来合伙作弊的。让监理方明确监理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施工合同履行承担连带经济责任,让建设单位由施工现场管家,成为合同履行的一方。先施工招标,后监理招标。监理投标主要针对施工中标人的投标方案,提出投标商务方案和技术方案,并对施工单位实施投标方案承担连带经济责任,促使监理单位履职、守职和敬职,使监理单位的竞争变成实实在在的资质、综合实力、业绩、信誉和荣誉等方面的竞争。除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外,其他情形均不调整合同价款。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除合同履行外,不再干预建筑产品制作。
4、施工单位必须按单个合同项目建立成本明细账,归集和分配项目费用,使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由预算管理、过程控制及结果确认,变成以真实、准确、完整和合规的会计核算资料说话。
结算的本义是总结、核算,用于财务管理,指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资金调拨等发生的货币清算,用于建筑领域,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的清算。无论用于哪一方面,结算都需以资金为核心,均需以实际发生为基础,并有一套完整、合理和科学的程序,保证其“实际发生”不会变化。会计核算最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会计核算资料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不仅合理、严谨,而且科学。单个合同工程,可按成本构成项目直接费、各项费用和利润、规费、销项税额、附加税费和其他项目费等设置会计科目,保证账账(总账与明细账)、账表(总账、明细账与财务报表)、账与凭证(总账、明细账与会计凭证)、证证(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和合规,减少工程结算的环节,实现与单位工程造价费用计算的直接对接。(作者: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任己任/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王婷)
(资料来源《中国审计网》)